白日戒燃。

谈谈《局外人》。

〖前两段与全书内容无关 非常不浪漫的书评在后面 情节有剧透啊注意
   这本书是我无论如何见人都想安利但话到嘴边却又舍不得的珍宝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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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读是深夜了。大概看了一页半吧,觉得挺有意思的,关了灯,睡觉。自招前的几天,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,每一寸皮肤都冰冷地发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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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书,都是断断续续读的。
记得读《局外人》的时候,又是夜里。我读书的时候喜欢安静。偶尔会兀自笑出声来,或者伸个懒腰在床上打滚。总之不是外人眼中的模样。唯一被惊扰的只有电线杆上的猫,它们和我一样,都是夜晚的独行侠。
这书实在是薄。正文五六万字,小小一本。我喜欢这种留白的排版。书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东西,一行一行的油墨字在白纸上跳跃,随着我的目光迁移。
因为喜欢,才会想去谈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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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界其实是有很多所谓的“公共场合”的。对于司法题材,我还是不算陌生,但在此之前,也没有特别的偏爱。这书的主旨呼之欲出,又很模糊。控诉法律、人道主义、理性与感情,几乎是千面变换的焦点。
应该说,《局外人》没有得到它理所应当获得的历史地位。西方名著应该还算我比较了解的一类作品,和明清小说一样,大多是打上了烙印和影子的。这样来看,《局外人》可真得说是一本奇书。情节简单,感情专一,没有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或者匪夷所思的戏剧效果。全书的文笔,是带着点荒诞的轻松,又恰恰显得沉重。
理性是《局外人》的一大看点。作者是一位文学和哲学并重的大师,才能对五六万字的中篇驾轻就熟;因为这样的书恰恰最难写。长篇可以拖沓得波澜壮阔,可以以瑕不掩瑜的理由被原谅细微的生硬;短篇寥寥数笔,只需一个欧亨利式结尾,评论基本不会差到哪儿去。而五六万字,实在是尴尬的临界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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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书时作者似乎二十六七岁。
出版后,反响绝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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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大致讲讲情节吧。默尔索先生在之前已被送去福利院的母亲的葬礼上挤不出一滴眼泪,之后又莫名其妙地杀了一个和自己几乎毫无关系的男人,开庭审理时心情轻松因为案情简单,没想到最后因为葬礼上的不孝行径被判处死刑。
最后几页的有意稍显混乱和激动的心理描写实在是点睛之笔,称得上精妙绝伦的教科书式结尾。虽说不比《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》那一种震惊来得转折更大,但绝对是一阵心寒。
全书的角度是理性,也就是“局外人”这个点。默尔索的感情论称得上和常人有异,但绝非什么无情无义之徒,甚至因为单纯而看得更透彻。
“没有人有权利哭她。”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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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一本能笑着看完的书,诙谐,略带荒诞,但绝不哗众取宠。态度和思想方面都是很难得的划时代佳作。
我就把它当成是遗珠吧。尽管不算冷门,但它值得更好的。

*依旧不在身边。没记错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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